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或組合貸款中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也可委托公積金中心每年按簽署協議的約定,以自動轉賬方式將提取金額直接劃入提取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繳存銀行其它儲蓄賬戶。
(一)辦理條件:
已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或組合貸款,且貸款期限在3年(含)以上的職工及配偶可與公積金中心簽訂委托提取協議。
(二)應提供的資料和辦理程序:
1、所有提取申請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2、申請委托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的,應同時提供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結婚證或戶口薄)。
3、委托提取人的公積金聯名卡或在繳存銀行辦理的其它儲蓄卡。
(三)提取時間:
公積金中心和受委托銀行根據與委托提取人簽訂的《住房公積金委托提取協議書》中約定的時間和提取額度,將委托提取人的住房公積金劃入提取人本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