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參保企業: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49號)文件規定,2020年社會保險個人繳費基數可繼續執行2019年個人繳費基數下限。我市參保單位在申報2020年7月社會保險費時,可繼續執行2019年繳費基數下限3269元。參保企業在申報社會保險費時,應按職工上月應發工資如實申報,若應發工資低于下限3269元的,按下限3269元核定繳費基數。
新的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暫未公布,待公布后我中心將及時發布相關通知,請參保單位及時查看。
濟南市社會保險事業中心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