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參保企業: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49號)文件要求,對中小微企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12月底。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減半征收的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6月底。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單位方式參加三項社會保險的,繼續參照企業辦法享受單位繳費減免政策。
省社保中心對省集中系統中社保費減免程序已按政策進行相應調整,7月1日后參保單位正常進行申報即可。
特此通知
濟南市社會保險事業中心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