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現行居民醫保政策規定,參保人應在每年集中繳費期(通常為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內按照稅務部門的規定渠道繳納個人下一醫療年度居民醫保費用。錯過集中繳費期的居民,可以申請補繳當年費用,但補繳費用標準和待遇享受期限會有所不同。
補繳費用標準為個人繳費和政府補助標準之和,2020年度成年居民補繳費用合計為820元,未成年居民(含駐濟高校大學生、18周歲以下少年兒童)合計為720元,1周歲以內新生兒無須補繳。
參保居民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居住證)到所屬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申請辦理補繳手續(18周歲以下少年兒童須由監護人代辦);駐濟高校大學生向所在學校申請后,由學校統一到市醫保中心(市政務服務中心二樓醫保大廳居民醫保窗口)辦理補繳手續。
補繳手續辦理完1個工作日后,參保人根據稅務部門規定的繳費方式完成繳費即可。
參保人按規定辦理完補繳手續并完成繳費的,待遇享受等待期為3個月(等待期自繳費的次月起開始計算),等待期滿后發生的醫療費用按規定予以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