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上班路上自己摔傷算工傷嗎?
答: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款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山東省貫徹《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中規定,職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申請人應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或其他相關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證明。職工如果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要申請工傷,需向交警部門報案,并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或其他相關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證明,證明自己在事故中不占主要責任。因此,因個人原因摔倒導致的傷害,不符合此類工傷所需的全部條件,不能認定為工傷。